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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度河北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苏会彩 日期:2020-12-07

关于举办2020年度河北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爆破作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按照《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的规定和公安部、河北省公安厅有关通知要求,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负责承办2020年度河北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有效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且受聘于注册地在河北省内爆破作业单位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20年12月19日至25日(12月19日8:00到19:00为报到时间)2020年度最后一期)

2、报到和培训地点:河北海晶国际酒店。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569号,酒店联系电话:0311-83898288。

三、报到须提交材料

1个人健康登记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训人员七日内《核酸检验报告单》;

3、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培训期间需要本人刷身份证录入报名系统);

4、本人《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四、培训及食宿费用

培训费:900/人(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会员单位:700/人),包括教材费、授课费及场地费等。由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统一收取并开具正规发票。

缴费方式:

1、银行转账方式(汇款账号:5037 1101 04000 1353,开户名称: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开户银行:农行石家庄中山西路支行。)

注:单位转账务必备注培训人数,个人转账务必备注参训人员姓名。

2、微信、支付宝方式。

食宿费:费用自理,食宿费1500/人,报到时交酒店。

五、疫情防控

为统筹做好培训班疫情防控管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培训班应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到当日,参训人员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高风险地区。具体要求如下:

1、参训人员所在单位填写《个人健康登记承诺书》(附件1)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2、参训人员需提供七日内《核酸检验报告单》。

以上两项内容由参训人员报到当日携带纸质版表格上交主办单位。

3、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带口罩并根据培训时间随身携带充足备用口罩,做到上课佩带口罩。

4、报到当日,所有参训人员进出培训会场前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检。体温高于37.3℃或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人员,应立即终止参训并如实向培训工作人员报告本人真实情况,积极配合隔离检查。

5、培训期间,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午上课前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填写《培训期间学员健康监测统计表》(附件2)(需自行打印留用)

6、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培训期间培训班实行封闭管理,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一律不准外出,提前准备好培训期间所必需的物资,管理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凡是擅自离开培训地点的,一律取消培训资格。

7、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防疫安全教育,督促参训人员严格遵守培训所在地防疫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做好防护措施,减少感染风险。

六、注意事项

1、公安部2018年12月20日下发《关于严格执行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证识别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应严格执行人证识别制度。凡参加继续教育的爆破作业人员,应在报到时持本人身份证(应确保二代身份证读卡磁性有效)进行人脸识别签到,开课、下课均要进行人证识别,严禁代持他人身份证件参训。

培训期间每天须完成4次签到,即上下午上课、下课各签到1次,计8学时;开始签到后,所有学员须在1小时内完成签到。迟到、旷课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在培训考核系统完成签到,造成签到次数不足即学时未达到要求的,将影响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换发,后果由参训人员自行承担。

参训人员须在培训规定时间内到培训会场,按照协会工作人员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排队进行人脸识别签到。

2、此次培训班为2020年度最后一期继续教育培训班,望各单位相互告知,以免错过培训机会,影响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正常换发。

七、联系方式

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张月秀13831105022,苏会彩13785181145

 

 

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

2020年12月7

 

附件1-个人健康承诺书

附件2-培训期间学员健康监测统计表

附件信息可从“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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