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

协会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协会动态 - 重要通知

关于举办河北省2020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 日期:2020-11-09


关于举办河北省2020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培训班的通知

 

各爆破作业单位:

河北省2020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次申请培训考核班定于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14日在石家庄举办,培训结束后,参加河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爆破作业人员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14日(11月17日8:30至18:00报到)。

二、培训地点:河北海晶国际酒店。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石铜路569号,酒店联系电话:0311-83898288。

三、培训对象:通过民爆管理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申请通过的人员。(截止2021年6月30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升级人员也可参加此次培训)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通过民爆管理系统网络服务平台打印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申请表》,《申请表》应由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单位所在县级公安机关背景审查后签字盖章。

2、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5、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

6、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4)、(5)项材料的,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和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或退休证明。

7、资历证明,包括学历、学位证书,从事爆破工作的时间、经历和获奖证明等。

8、以上资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整理并打印档案封皮(见附件3)贴到档案袋封皮,填写完整。

9、考核面试时,专家需要审查学历及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原件。

五、培训费用及要求

1、培训费用:3900元/人,全国统一培训教材费300元/人(统一向中国工程爆破协会购买)。

2、此次培训实行集中管理,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在培训地点,费用自理,报到当天交酒店总台(食宿费6900元/人)。

六、疫情防控

为统筹做好培训班疫情防控管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培训班应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到当日,学员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等症状,且14天内无进出高风险地区。具体要求如下:

  1.参训学员所在单位填写《个人健康登记承诺书》(附件1)并加盖公章。

  2.参训学员需提供七天内《核酸检验报告单》。

以上两项内容由参训学员报到当日携带纸质版表格上交主办单位。

  3、做好个人防护,科学合理佩带口罩并随身携带备用口罩,报到时每人携带口罩不少于30个。做到上课佩带口罩,下课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4、报到当日,主办单位在报到处对所有报到学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核检。

  5、培训期间,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训学员进行健康监测。每天上下午上课前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填写《培训期间学员健康监测统计表》(附件2)(需自行打印留用)

七、注意事项

  1、根据《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与管理要求》(GA53-2015)规定,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必须参加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训。凡参加初次申请培训的爆破作业人员,应在报到时持本人身份证(应确保二代身份证读卡磁性有效)进行人脸识别签到,开课、下课均要进行人脸识别,严禁代持他人身份证件参训。

  2、申请提高等级或扩大作业范围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自愿参加此次培训,但必须在11月22日前提交本通知第四项所规定相关材料,以及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主持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的证明、设计文件等(项目备案材料)。

  3、申请提高等级或扩大作业范围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若自愿参加此次培训,自报到之日起,不允许擅自离开培训地点,直至考核结束。疫情防控参照本通知第六项内容同样需要提供《个人健康登记承诺书》和《核酸检验报告单》及其它事项。

 

 


附件(可在下载中心直接下载

       1.个人健康登记承诺书

       2.培训期间学员健康监测统计表

       3.档案封皮

 


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

2020年11月9日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