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关于举办第四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治安(危爆)支队(处),邯郸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冀中公安局治安支队:
为切实加强爆炸物品管理,提高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省厅拟定于2008年10月13日举办全省第四期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对未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和拟提高作业级别的工程爆破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申办《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现就举办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由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组织实施,中国工程爆炸协会协助,委托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具体承办。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是正在从事工程爆破的技术人员。本次培训受理申请首次颁证和提高作业级别、增加作业项目。
二、初次申请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格的,只能取得初级资格。初级爆破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工程爆破、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地质、采矿、机械等相关专业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以上技术职称,并有2年以上从事爆破作业的经历。申请中级爆破技术人员的,必须具备初级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及工程爆破、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地质、采矿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从事爆破设计、施工的经历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申请高级爆破技术人员的,必须具备中级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及工程爆破、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地质、采矿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从事爆破设计、施工的经历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三、参加培训需携带的资料和学习用具
(一)个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以上三种证件需带原证和复印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审批表》经所在县、市级公安机关审查同意)(附件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记录表》(附件二)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表》(附件三),各表要贴好照片,填好身份证号(一式两份)。申报中、高级作业证人员,还必须提供相应级别的爆破设计方案1份。
(二)计算器、三角板、圆规等学习工具。
(三)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定于10月13日开班,培训时间一个月,12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陆军参谋学院招待所
地址:中山西路777号,军安宾馆西侧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路、15路到“参谋学院站”下车即到。
五、培训考核费用
参加培训考核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考核费2500元(内含学习书籍、学习资料、制证等费用)。学员食宿费用另外结算,按每人每天90元计算,约需2700元。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省工程爆破协会联系人:苏会彩:13785181145
陈晓坤:13273141125
联系电话:0311-85517038
省公安厅联系人:柴静 耿尧瑜
电 话:0311-66622035 9141-2035(专线)
传 真:0311-66622093 9141-2093(专线)
鉴于目前我省爆破工程技术力量相对较少,各地报名培训数量较多的状况,为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本次培训班规模控制在150人之内。请各市合理安排参加培训班的人员,中小型爆破作业单位原则上只派1人参加。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实施后,省厅将根据我省的技术人员需求状况,于2009年举办1-2次培训班。接此通知后,请各地立即组织辖区内拟参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人员填写《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审批表》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表》,在参加培训班时递交,并于2008年10月10日前由培训人员本人电话向省爆破协会报名。各地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对申请人员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有关证书复印件要与原件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
附件: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审批表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记录表
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表
注:表格电子版可以从省爆破协会或省厅治安总队网页下载
河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