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变更法人
(一)申请材料
1、由现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书(其中应载明变更的事项,变更的理由);
2、《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表》(附件1);
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附件2);
4、决定变更法定代表人时依照公司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会议纪要;
5、新公司章程;
6、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7、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涉爆从业人员政审表》(附件4);
8、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职称文件的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当数据齐全、填写规范,除需要当事人签署的意见、签名、日期外,其他填报内容一律打印;
2、申请材料中各种凭证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修改部分需盖单位公章;
4、申请材料须制作封面、目录、打印页码,按照申请材料的顺序活页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