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安全作业证培训考核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涉爆从业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受河北省公安厅治安局委托,省工程爆破协会具体承办河北省2012年度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培训考核班。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培训考核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是正在从事爆破工作的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级别的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专业技术职称。
1、申请初级作业证的,必须具有理学或工学学科范围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技术职称,有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无重大责任事故;
2、申请中级作业证的,必须具有工程师或同等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无重大责任事故;
3、申请高级作业证的,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技术职称,有8年以上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有相应的爆破作业设计施工经历;
(三)无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
二、培训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初级班报到、开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报到:10月13日全天,统一领取培训教材、交纳食宿费和培训考核费,领取个人资料。
3、集中培训:10月14日至10月19日。
4、考核时间:10月20日至10月25日。
(二)中高级班报到、开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报到:9月24日全天,统一领取培训教材、交纳食宿费和培训考核费,领取个人资料。
3、集中培训:9月25日至10月19日。
4、考核时间:10月20日至10月25日。
(三)培训考核地点:石家庄市消防总队培训中心。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国泰街48号(火车站自强路乘11路公交车到合作小区下车即到),联系人:史超华,联系电话:18031850358。
(三)相关费用:初级班每人交纳培训考核费2000元,中、高级班每人交纳培训考核费3500元(含培训教室租费、考核制证、授课等费用),资料费300元(选购),参加2011年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未通过的学员,凭发票免费参加考核,酌情收取培训费。上述费用由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统一收取。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标准为160元。
三、参加培训须提交的资料和携带的学习用具
(一)个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以上证件报到和面试时需带原件和复印件。
(二)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设计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和本人承担的爆破设计原件等)。
(三)根据个人申报作业级别和范围的不同,提供本人主持或参与设计、施工并已实施的相应级别和范围的爆破设计方案1份。
(四)计算器、三角板、圆规等学习工具。
四、考核纪律与要求
(一)本次培训考核,是公安部从严要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并对培训考核大纲和题库进行修订后我省首次组织实施。从外省已经实施的考核情况看,与往年相比资格审查、考核内容、考场纪律都更加严格,考核通过率明显降低,中、高级技术人员考核通过率一般在50%左右。考核内容与要求主要有以下变化:
1、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都是申报高中级人员的必考内容,考试时间长达10个小时。专业理论考题更突出实践经验,包含爆破方案设计题和案例分析题,且考题不在题库范围内。
2、公安部考核组专家将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各报考人要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笔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对面试时发现提供虚假职称证书的,2年内不得参加培训考核;
3、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未通过者不予补考。
(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培训考核时间长、费用高、考试严、通过率低,请各单位审慎报名。为确保培训效果和考核通过率,培训班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安排。对无法做到脱产学习、保证学习时间者,请勿占用培训考核名额。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专心学习,确保顺利通过考核。
联系人:苏会彩 联系电话: 0311-85517038。
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印)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