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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度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培训考核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 日期:2013-11-05

关于举办2013年度

中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

培训考核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涉爆从业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受河北省公安厅治安局委托,省工程爆破协会具体承办河北省2013年度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培训考核班。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培训考核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是正在从事爆破工作的作业人员、技术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相应级别的理学、工学学科范围专业技术职称。

1、申请中级作业证的,必须具有工程师或同等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无重大责任事故;

2、申请高级作业证的,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同等技术职称,有8年以上从事爆破工作的经历,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有相应的爆破作业设计施工经历;

(三)无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

 二、培训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班报到、开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报到:1115日全天,统一领取培训教材、交纳食宿费和培训考核费,领取个人资料。

2、集中培训:1115日至129日。

3、考核时间:1210日至1215日。

(二)培训考核地点:石家庄市消防总队培训中心。地址:石家庄市合作路国泰街48号(火车站自强路乘11路公交车到合作小区下车即到),联系人:史超华,联系电话:18031850358

(三)相关费用:每人交纳培训考核费3500元(含培训教室租费、考核制证、授课等费用),资料费300元(选购),上述费用由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统一收取。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食宿标准为160元。

 三、参加培训须提交的资料和携带的学习用具

(一)个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原件。

(二)经本单位技术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工作业绩证明(包括从事爆破作业的时间、经历、设计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和本人承担的爆破设计原件等)。

(三)根据个人申报作业级别和范围的不同,提供本人主持或参与设计、施工并已实施的相应级别和范围的爆破设计方案1份。

(四)计算器、三角板、圆规等学习工具。

 四、考核纪律与要求

(一)本次培训考核,是公安部从严要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并对培训考核大纲和题库进行修订后我省首次组织实施。从外省已经实施的考核情况看,与往年相比资格审查、考核内容、考场纪律都更加严格,考核通过率明显降低,中、高级技术人员考核通过率一般在50%左右。考核内容与要求主要有以下变化:

1、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都是申报高中级人员的必考内容,考试时间长达10个小时。专业理论考题更突出实践经验,包含爆破方案设计题和案例分析题,且考题不在题库范围内。

2、公安部考核组专家将严格审查申请人资格,严肃考场纪律。各报考人要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笔试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对面试时发现提供虚假职称证书的,2年内不得参加培训考核;

3、笔试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考核未通过者不予补考。

(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培训考核时间长、费用高、考试严、通过率低,请各单位审慎报名。为确保培训效果和考核通过率,培训班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安排。对无法做到脱产学习、保证学习时间者,请勿占用培训考核名额。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认真对待,专心学习,确保顺利通过考核。

联系人:苏会彩      联系电话: 0311-85517038

 

 

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

2013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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