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2011年工作总结
及2012年工作计划
(省爆协理事长:陈洪臣,2011年12月17日)
我会自成立之初,就明确了协会办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为政府和行业服务,团结河北省广大工程爆破工作者,发扬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精神,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我省工程爆破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为我省社会主义建设做出贡献。2011年,我会牢记宗旨,紧紧围绕“服务政府,服务行业”这条主线,积极地开展了一些工作,在为促进我省工程爆破事业繁荣与发展上迈出了坚定的一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 2011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基层,搞好调研
近年来,我省工程爆破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较大的变化。我省公安部门加强了爆破公司资质审核、炸药使用管理、爆破工程的安全评估、炸药库安全管理等项工作的新要求,爆破从数量、质量、规模、组织结构等都正在发生重大变化。作为行业代表,只有充分了解我省工程爆破行业现状和需求以及发展趋势,才能在服务社会、服务行业上,指导有方、服务到位。为此,我协会于2011年8月~9月,组织数名专家,对我省的承德地区、邢台地区、石家庄地区、保定地区的十余家民爆公司、爆破公司、铁路工程局项目部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调研,通过深入企业基层,进入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电话咨询、网络查询、资料查询等手段做了大量调研活动,取得了大量的数据资料,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此调研得到了相关单位的支持与协助,在此表示感谢!
二、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与工程爆破有关活动的安全评估、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我会组织专家组,配合省公安厅对我省范围内涉爆企业炸药库进行技术防范验收工作,为整顿和提高我省涉爆企业整体水平做出贡献;受公安部门委托,对我省范围内爆破施工方案进行安全评估,为保证爆破作业安全,确保一方平安提供保障;接受企业或个人委托,对爆破施工引起的纠纷,提供专业技术意见,为维护人民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做出贡献。
三、受省公安厅委托,协助组织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随着爆破行业向系统化、规范化发展的新形式,对爆破队伍的技术化,正规化的要求也日趋增强。自公安部2001年9月颁布《关于办理和更换爆破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的通知》(公治【2001】91号)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如火如荼的展开。同兄弟省市比,我省爆破培训工作相对滞后,1500余名持证上岗人员远远满足不了河北爆破大省的需求。为此省公安厅多方协调,我会积极配合,继2006年、2007年之后,今年成功举办两期爆破技术人员培训。
这两期培训,由于学员整体文化水平限制,在档案整理阶段,难度不小。我们的工作人员坚持以“服务”为宗旨,耐心细致的进行填报讲解,做到了有问必答,保证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统一性;想学员之所想,急学员之所急,解决了学员学了之后容易忘的问题。由于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的学员已很久没有进行文化学习了,那么很容易出现学了就会,过后就忘的现象。很多学员到会务组反映,表达了焦燥情绪。为了让学员们能更好的掌握所学知识,顺利通过考试,我们的工作人员首先与授课老师积极沟通,以方便老师因材施教,其次加班加点编写了十套试题,将应掌握部分的内容全部涉及到,使学员进入实战状态,提前找出自身的差距与不足,以便更好的调整自己的学习方向和进度。
这两期培训,我们的工作人员比以往付出的要多的多,而成绩也是相当不错的。通过率中高级达70%以上,初级80%以上。与兄弟省份培训相比,我们的及格率在全国排前几名。对我会的工作,无论是学员,还是中国工程爆破协会考核专家组,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有的学员还专门写信,对我会工作表示认同。这一方面是省公安厅指导有方,另一方面也是我会全体工作人员团结一致,努力奋斗的结果,这说明我会整体服务水平,正在向新的台阶迈进。
四、受各地市公安部门委托,协助进行爆破员培训工作
公安部《分级管理办法》规定,爆破从业人员分为爆破员和爆破作业人员,对爆破员的培训考核,由其单位所在地的市级公安部门进行。受各地、市公安部门委托,我会积极组织专家和人员,配合进行爆破员培训工作。我会组织专家编辑的《河北省爆破作业人员培训教材》,为我省爆破员培训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五、以《河北工程爆破通讯》和协会网站为桥梁,搭建行业技术与信息交流的平台
《河北工程爆破通讯》自创办以来,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发布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及行业信息,省内爆破行业新动向,成为会员展示的平台,沟通的桥梁。充分发挥了“小舞台,大活力”的作用。依照有关规定创办刊物和网站,向企业提供法律、政策、管理、市场等信息咨询服务;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会员单位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
六、积极为会员服务,完成会员换证工作
按公安部要求,《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有效期四年,到期证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报公安部审批换证。对个人来说,换证过程相对费时费力。协会本着“服务”第一的原则,将此项工作接手过来,集中收集将过期证件,统一报省厅批准后,再报公安部办理换证。这样,既节省了会员的精力财力,又减少了省公安厅的接待工作量,起到了桥梁纽带作用。
七、协助省公安厅进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公安部要求,自2011年10月1日起,各省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换证报送相关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将相关信息录入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我协会受省厅委托,信息采集和实录工作正在进行中。
八、缺点与不足
1、会员发展工作进展较缓慢。
2、与学员及相关单位沟通工作相对薄弱,有待进一步加强。
总之,2011年我会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2007】108号)精神为依托,以协会《章程》为指导,在省工经联(经团联)、省民政的正确指导下,在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第二部分 2012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落实好公安部门的培训委托,为我省行业水平提升做出积极努力。
2、落实好协会换届工作,保障协会稳步发展。
3、继续协助公安部门落实《分级管理办法》规定,完成全省爆破行业升级改造任务。
4、深入学习《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冀政【2007】108号)精神,依据章程开展工作,推动行业自律管理,研究制订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做好与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沟通。
5、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加强自律等相关职能。
6、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