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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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度第一次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 日期:2011-05-20

      

承办单位:治安局        电话:9141-2035           共4页

           关于举办2011年度第一次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公安局治安(危爆)支队(处),邯郸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冀中公安局治安支队:

为切实加强爆炸物品管理,提高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水平,省厅定于20115月下旬举办全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对已取得《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拟提高作业级别或增加作业类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现就举办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班由省公安厅治安局组织实施,中国工程爆破协会、河北省工程爆破协会协助。参加培训考核的人员,必须是正在从事工程爆破的技术人员。本次培训仅受理提高作业级别和增加作业类别的申请。

二、申请中级爆破技术人员的,必须具备初级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及工程爆破、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地质、采矿等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从事爆破设计、施工的经历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申请高级爆破技术人员的,必须具备中级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及工程爆破、工程力学、土木工程、地质、采矿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从事爆破设计、施工的经历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三、参加培训需携带的资料和学习用具。

(一)个人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以上四种证件需带原证和复印件。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审批表》经所在县、市级公安机关审查同意)(附件一)、《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记录表》(附件二)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表》(附件三),各表要贴好照片,填好身份证号(一式两份)。

(二)根据个人申报拟提升的级别不同,提供相应级别的爆破设计方案1份。

(三)计算器、三角板、圆规等学习工具。

(四)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本次培训分两个班进行,每班120人,培训时间一个月。参加培训人员以225日治安局下发《关于统计2011年拟参加爆破工程技术培训考核人员有关情况的通知》(冀公治传发[2011] 31号)后,各地上报的提升级别人员数量为准(具体分配情况附后)。

第一班于523日开班,参训人员为石家庄(55人)、秦皇岛(3人)、承德(35人)、张家口(2人)、保定(24人),共计119人,22日全天报到。

第二班于527日开班,参训人员为唐山(49人)、廊坊(6人)、邢台(22人)、邯郸(10人)、邯郸经文保系统(28人),共计115人,26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敬业大酒店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西行过三环后第一个红绿灯右转100米路东。

高速行车路线:石太高速鹿泉收费站下东行第一个红绿灯左转100米路东。

公交车路线:火车站北行100米从纪念碑乘114路到终点站下车即到。

五、培训考核费用

参加培训考核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考核费3000元(内含学习书籍、学习资料、讲课、制证等费用)。学员实行统一住宿、统一管理,食宿费用自行结算,每人每天150元,约需5000元。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省工程爆破协会联系人:苏会彩:13785181145

陈晓坤:13273141125

联系电话:031185517038

省公安厅联系人:耿尧瑜、赵丽

  话:0311-66622035     9141-2035(专线)

  真:0311-66622093     9141-2093(专线)

此次培训班系公安部2009年暂停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考核以来首次批准组织的,公安部将派员对考核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控制通过率。各地要提醒参训人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培训班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和考核。接此通知后,请立即组织辖区内拟参加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的人员填写《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审批表》《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记录表》和《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表》,在参加培训班时递交。各市公安局将本地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于2011520日前报省厅治安局。各地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一是对申请人员条件进行认真审查,有关证书复印件要与原件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报;二是严格按照分配表确定人员数量上报,对于上报的参训人员不在分配表中或超出数量限制的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审批表

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记录表

3、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表

4、参加培训人员分配表

 

 

 

河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

〇一一年五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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